申請人張孟因繼承李澤彬位于太康縣龍祥苑小區(qū)A18號樓1單元 602 的不動產,面積:176.8 平方米,現向我單位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,經李澤彬所有繼承人李欽方、李素梅、張孟、李家璇、李子璇同意,由張孟繼承上述不動產。
現對申請人申請繼承事項予以公告,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向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,逾期沒有異議,將在公告期滿后為申請人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。
太康縣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2年7月7日